我开了一个诊所,我只有护士资格,也没有营业执照。前天我给一个自称感冒了的病人打点滴,病人回去后过了三个小时死亡。该病人有高血压及心脏病,很可能与我的注射无关。那么我构成非法行医罪吗?如果我与他私了那么私了协议有法律效应么?
-
你好,涉嫌非法行医罪,私了无效。
-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情节严重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你的情况是既不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也没有执业许可证,并且你的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存在一定关联,很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假如构成犯罪,国家的公权力就会介入,你们私聊只能达成民事赔偿部分,对于刑事部分法律依然会追究刑事责任。
-
你的行为就是非法行医
-
你已经构成非法行医罪,协商赔偿的协议有民事法律效果,也可以是刑事处罚从轻处分的情节。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