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的某股东把股份的10%的股份转让给某一人,公司的其他股东都同意签字了,但公司没有去工商部门变更,如果由此引起争议,公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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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对内有效,但还不能对抗第三人。这是公司的责任,相关的赔偿公司是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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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只能对内部股东产生效力,对外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知道你所说的争议是何种争议,因此无法给你具体的办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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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公司系有限公司,则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或全部的股权,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可股东之间可以直接转让,无需其他股东的同意。股东名册是股东资格的证明,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发生争议的,以股东名册为准。未办理工商变更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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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受让方可以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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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