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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在2002年离婚,儿子跟他过,法院判决我每月付生活费120元,每星期看儿子一次,开始半年相安无事,半年后他再婚,就不让我看儿子了,我拒绝付抚养费,此后我为了能看到儿子,我找过村里,找过镇妇联和市妇联,但每次他都拒绝协调。儿子已15岁了,最近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我终于见儿子了,偷偷见了几次后被他发现了。他打电话给我,约我十月一号到他家去,第二天,儿子打电话给我,说他爸爸说家里造房子,缺钱,要我拿三十万(不知道是问我借还是要我给他),否则就把儿子赶出去,房产不给儿子,我是残疾人,哪里来那么多钱,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0-09-30 1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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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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