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0。06.01号结婚的。由于2010.08.06号2人吵架。。她就决定离开了。她20岁,我23。还没拿结婚证。孩子2010.10.06号左右会出生。她不决定回来,孩子的问题。她可能不会把孩子给我。。她也不会留。可能刚出生就会拿去送人。这样我能拿回孩子吗?即使孩子她没有送人,我能拿回来吗?请各位给点意见。如果可以拿回来的我想打这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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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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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们没有登记结婚,你们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不影响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并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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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分开就可以了,至于小孩的问题,等出生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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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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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争取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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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证,相当于没有结婚,对小孩的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具体可来电咨询田律师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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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