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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 我家(父亲家的)有祖屋在黄浦区正在动迁中,但是动迁从2002年开始的至今仍未安顿完毕,考虑到2老照顾,于是在04年时在闵行区购买一套2.1厅的房屋,购房是有我(身份:儿子)现金全付的,但是为省过户的麻烦,当时房产证是写了我父亲的名字,不过由于市区动迁至今未完妥,所以购房的资金也还未还清与我,但是如今父亲未经与我的商量同意,听信我两姐妹的唆使,把房子公证给了她们,我想请问各位律师,这房子是属于我还是父亲呢?我还有要回这房子的权利吗?

继承
2010-09-29 10:16:1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只要你能提供该房,你付款凭证和资金来源,你要回这房子的可能性很大!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 你和你父亲是否商定明确新买的房子给他,动迁的房子给你?
    房产已登记为准,你父亲可以主张房子是他的,但是你可以主张要回这个房子的钱。
    比较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
  •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出资,可以提出确权之诉或要求你父亲返还出资。
  • 由于房产证登记的是你父亲,所以他是法定的房屋所有人,有权处分房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子是你出资的,可以要求支付出资款。
  •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你父亲有赠与可能存在问题。具体可以当面咨询律师后确定解决方案。
  • 因为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根据房产登记原则,你父亲是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处置房屋。但若你能证明该房为你出资购买(如转账证明等),你可要求其返还出资款。
  • 如果认为是自己全额付款,只是房产证上写了你父亲的名字,你可以提起确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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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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