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结婚4年了因性格不和要离婚,婚后做生意贷款了2万,生意不太景气,没能赚回来.着属于共同债务吗.是用我两我身份证贷的.
太自从嫁我来什么都没干过.所以给家里什么都没付出过,只是管小孩.补充贷了钱以后她拿了一半,花了4千说她把6钱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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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的债务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分担,至于妻子虽然在家没有工作,但她也付出了,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经济收入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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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债务。孩子的抚养权父母都可以主张,具体有谁抚养还要看小孩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父母各自的情况等因素,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量。
无论谁抚养,另一方都应给付抚养费,除非一方明确表示另一方可以不给付,但这也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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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问题你们可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孩子跟谁有利来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
你说的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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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