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有人借了我钱,并且给我写下了借条在什么时候还,如果没有按时还就按银行的双倍利息计算。他不但没有按时还,而且上门讨了几次帐,并且重新写下了借条。到后面他陆续还了一些,直到现在也没有还清,并且他现在不承认利息只认还本。请问如果我要走司法程序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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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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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依据借条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的利息与本金都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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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利息四倍法院就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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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借条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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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要求按约定利息及本金归还。必要时候保全对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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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