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前面的发贴“救急,拜谢各位,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2010年08月10日
杨一与陈二再次签订《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签字均为杨一,签字后的所有文件均由杨一带走,杨一说会尽快去办理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但直到现在公司股份杨一故意不去变更,且广州***商贸有限公司的营业热照原件及整套公司资料,公章,两股东的私章均被杨一私藏,并以此为条件要挟陈二,为维护陈二本人人权,陈二请求法院或工商部门判决对方变更股份或注销或吊销广州***公司
在此拜谢各位,请各位尊敬的律师大哥们教教我,谢谢!
请问各位尊敬的律师,此种情况应该如何尽快解决?如果杨一拿着公司所有的章,包括陈二的私章去做违法的事情或是在外面业务亏损而造成的损失及债权承担股东是怎么分配的。杨一有权拿着所有的章去变更公司的注册资金吗?如果杨一在陈二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用公司所有的章变更公司注册资金,那陈二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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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聘请律师,潜在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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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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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