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下班途中被出租车撞伤,公司承认下班途中算工伤,但是只赔付我几个月的工资,医药费等各种费用都不负责,理由是因为那部分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请问各位律师,公司是否可以以肇事司机已经赔偿为由拒绝赔付我的医疗费用?我是否可以得到肇事司机和公司双方的赔偿?
这种情况是否需要上诉?工伤鉴定方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上诉是否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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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你负次要责任以下按照工伤处理。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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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的 应该属于工伤;工伤的处理一般是先仲裁,如果不服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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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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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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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