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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镇上有一套一楼一底的房子,楼上是住房,楼下是商业用房,房产证未分开。现该房屋要拆迁重建,开发商原址补偿两套80平米的住房,两间商业门面,但产权证依然办理父亲的名字。父亲想要将一套住房和一间门面给子女,请问:1、以何种方式过户,税费最省?(过户给子女的房产今后不再买卖)2、房子尚未拆迁,是在拆迁前将房产证划分成两个好(划算)还是拆迁返还后,权证办理下来过后再过户给子女好(划算)?3、开发商在办理两套房产及两间门面的产权证时,分别办理成两个人的名字(父亲和子女)和全部办理成一个人的名字(父亲)的费用是否相同?谢谢!

刑事案件
2010-09-27 13: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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