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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司机被雇用在海边拉货,由于离家路远,晚上在车上,将车停在海边的沙地里,中间沙已经被别人盗光,我们拉的是剩下的黑土,国土资源局有人见过,我们在这儿干了好长时间也没人阻止。我们来这事先与老板说好的,这些东西不是沙(我们自己也看了确实不是沙)可以拉,还说路上有事他保着。就在9月24日晚11点多钟时,突然两辆奥龙车开过在这停留了有1个多小时,奥龙走后一会开来一辆小车,从车上下来六个小伙子手拿电棒,大喊车上的人都下来,我听声后没敢下,跟我一起干活的有8个人,下来3个,都被人打了。他们还打了110说我们偷沙。此时给雇用老板打电话,他已关机。就这样我们的车被关进派出所。据说,有人陷害我们,是因为那天晚上奥龙是来偷沙的,我们挡了他们的财路,他们把偷沙按在我们身上,现在我们8个已经录了口供,我们是被雇用的,也没偷沙,是不是也应该有老板的一份?到现在车也不给,我们该怎么办?请律师指点一下。 谢谢!!!

刑事行政
2010-09-28 17:14: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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