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在县城一眼科诊所被诊断为老年性白内障手术,后在那做的手术。手术是开诊所的医生安排在医院上班的儿子回家做的,术后在医生家地下室住下输液,第三天医嘱可回家吃药,点眼药水等。回家一天异物感加重和医生联系到诊所给予眼部打针、输抗生素激素等,治疗三日,医生说属于排异反应,不用输液更换说进口眼药水回家点眼,并口服说抗排异药。下午回的家晚上复加重,第二天早再次到诊所予以眼内打针、输液治疗三日,病情越来越严重。医生一家关住门在屋里窃窃私语后谈话说手术很成功,后来出现情况也尽力了,抗生素也用到了极限...和医生沟通后要求去条件后的医院治疗,医生说到哪治都这效果了。还是到河北邢台眼科医院治疗,确诊真菌性角膜炎、眼内炎保守治疗无望予以摘除眼球。
-
可以直接起诉医院。请专业律师介入。
-
医院存在严重过错,属于医疗事故。首先是感染是由于消毒不严引起,其次医院真菌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疗治疗方法错误,建议起诉医院。
-
起诉诊所,然后做医疗过错鉴定明确责任。
-
如果医院存在过错的话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此事。
-
你好!
医院是有责任的,你应当及时的封存病历以防医院修改病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
非法行医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