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天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从330国道主车道回家,当时下的雨比较大,路又是刚浇好的柏油路,很黑,路过路口的时候前方没看到人,我就挂上五档,刚挂上去就有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在车前面不到3.4米的地方,我急踩刹车向左打方向盘避让,还是撞上去了,当时也看不清楚是骑着还是推着自行车,车损也很轻微,当时我马上打120急救和110报警,医院检查出来头部先着地,身体上无伤痕,人抢救回来的希望不大,现在医院开出的医疗费用是20万,那个人身上穿着破棉衣还有破的皮夹克,一直昏迷,也不知道什么名字,几岁,哪人。我的第三者责任险保的是20万,我还赔偿多少?请专家指导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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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交警队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其次,还要看伤者的户口和家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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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事故认定的责任,承担损害赔偿。
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全额支付。
剩余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
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赔偿的标准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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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后依法处理赔偿事宜,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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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可能会构成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要看对方是农民还是城市户籍,医疗等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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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保险的费用都应该由你自己支付,人命为重,钱先放放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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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