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大学教学,今日收到一条已经毕业的学生发来的短信,其中使用了脏字辱骂我,我决定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在主要有一下几个问题:
1、手机短信可否作为证据
2、此人居住地为上海,异地起诉该如何办理
3、能否这样理解:无论他是否捏造事实、无论我是否有过错,只要骂人就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4、能提出何种赔偿要求
我有能力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律师费用,我打官司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钱,因此我不介意这个诉讼是否会“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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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机短信只是证据之一(需要核实);2、在侵权地就可以诉讼;3、一般骂人只是属于道德范畴,如果超过范围对您的名誉遭受的损害,就可能触犯刑罚;具体可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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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他的行为属于名誉侵权,你可以要求他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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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但要公证。如果为此你通过诉讼解决,其经济负担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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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