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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大学教学,今日收到一条已经毕业的学生发来的短信,其中使用了脏字辱骂我,我决定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在主要有一下几个问题: 1、手机短信可否作为证据 2、此人居住地为上海,异地起诉该如何办理 3、能否这样理解:无论他是否捏造事实、无论我是否有过错,只要骂人就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4、能提出何种赔偿要求 我有能力按照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律师费用,我打官司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钱,因此我不介意这个诉讼是否会“亏本”。

人格尊严
2010-09-26 13: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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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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