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1日晚上9点多钟我父亲在大丰施工单位回家的路上给汽车撞到,汽车的反光镜撞断了,我的父亲倒在地上。随后有人拨打了110,120把伤者拉到了医院,入院之后说是嘴上缝了几针,后又发现脾脏破裂,医生建议马上做手术,切除脾脏。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父亲这种情况属于几级伤残,应得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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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第4.8.6条b规定,脾切除的为伤残8级,依照目前的标准(不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等),其伤残补助费标准为:城镇户口的(60周岁以下)的为123330元,农村户口的为48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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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第4.8.6条b规定,脾切除的为伤残8级,依照目前的标准(不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等),城镇户口的(60周岁以下)的为123330元,农村户口的为48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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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是由法医鉴定的,赔偿与伤残级别有关的,如果还有不明的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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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级伤残,要法医鉴定,多少赔偿与伤残级别有关,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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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以上,建议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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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由法医鉴定,赔偿多少与级别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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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到八级,具体赔偿数额须根据你父亲的户籍性质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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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