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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我公司货车撞上了停车的交警拖车,然后发生了连环追尾事,后面有两辆车撞在我公司货车上,我们货车死了一个人。交警判定主要责任在我方,合理吗?不服可以上诉吗?

交通事故
2010-09-26 09:33: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一种法律文书。按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如不服,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这个有点复杂,你认为不合理的话,可以申请复议,不服可以上诉。可以电话详细咨询我。
  • 你认为不合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可以上诉,详细可来电咨询。
  • 可以申请复议
  • 3日内申请复核
  • 你们是追尾上去的,即使前车有违规,也要承担责任。至于是否是主要责任,是要看现场具体勘察和具体原因。如果不服,是可以申请复核的,也可以在法院诉讼中提出异议。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需要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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