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法院调解下,我方要付给对方1万元钱,在付款给对方时要收款人写收条给我方。我的问题是,收款人打印的收条和手写的收条都同样有法律效力吗?那个更具有法律效力呢?收条如何写更规范,谢谢律师。
如果这样写例如:
收 条
今收到××交来的根据北京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0)二中民终字第××号】调解协议补偿款人民币共计××元整,¥××元。
收款人签字: 手印
交款人签字: 手印
年 月 日
1、请各位律师帮我看看这样写规范吗?2、还有需要补充的吗?3、交款人还需要签字吗?请各位律师帮助指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