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安徽芜湖籍船主,主要从事运输黄沙的生意,2010年9月22日清晨,我船在江西鄱阳湖装好黄沙后准备起航,当还需去当地海事部门做一些出港手续,因船在湖中心,所以就打电话雇佣了一小渡船,当我从大船上了渡船后,因那天风浪很大,渡船船主不幸落水而亡(落水后一直没找到人,猜测已经不幸遇难),当时渡船上还有其妻子一人,现在渡船家人反过来说是因我船撞击才导致她丈夫落水的,要求赔偿。现船被当地海事部门扣押。
所以向各位大律师帮咨询下,这种情况怎样认定责任,是否有赔偿责任。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