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年多了,我们没有孩子,也没有结婚证书。我跟他没有感情,我一看到他就一肚子的气。当然,我也不爱他。我们的婚姻是我父母和我大伯一手经办的,我不想和他生活了,他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如果我选择离婚,女方会赔偿什么?或者,我直接出走,会造成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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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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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不愿意继续生活直接分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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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进行法定登记,不是法律意义上到夫妻不受法律保护。你们是同居关系,如有财产按共有分割,你的出走不会造成法律上到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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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不是夫妻关系,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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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走人,就财产分割打不成协议,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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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陈述的事实,因你们未领取结婚证,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你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那么你需要解决的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另外注意到你们同居时间不长,若给付了女方彩礼,可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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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