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一名40岁的女性,我和我的丈夫多年来感情都不怎么好,5年前我发现他有了外遇,刚我开始发现他们的时候,我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的完整,我原谅了我的丈夫,可他却没有改变,依然和那个女人保持联系,持续了五年之久,我们也就在打打闹闹中度过了痛苦的五年,我本以为只要亲生父母都在,孩子就会健康的成长,可我们的打闹却深深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最初的选择是错误的,所以经过仔细考虑我决定起诉离婚,但我有很多问题都不明白,麻烦律师帮帮我,我们结婚十几年,现在有存款几十万,门店生意,还有两套住房和一辆车,我和他离婚,我们12岁的儿子归他抚养,这是我们协议后的决定,可财产始终都没有协商成功,所以我起诉离婚的话那我们的财产怎么分配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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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是关于离婚财产和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的,但是你是无过错方
所以相应的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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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过错方,应该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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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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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通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的
但是你是无过错方
所以相应的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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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