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上班有一年半了 从来也没签过合同 还没有保险 发工资都是月末发现钱 而且开9月末的工资是开8月的工资 也就2月开1月的工资 3月开2月的 问他他否认是押资 他解释是月末台班上报所以这样
我9.2提前三天提出不干的 而且交了一份辞职报告 并且给领导打了电话说明情况 他说你要走所有台班都没了 也就是没开的工资都不给你了! 9.6号我就没去上班 因为新单位比较急
1.八月份我一天没耽误满勤的 9.1 号和2号我都上班了
2.一个月前公司发布了一个条款 其中有一项:“辞职提前一个月 而且要写辞职报告”
1.我想问下单位出的条例是否合法 2.我能否拿到我的8月的工资 3.我该怎么拿到我的工资?
条款的大概的意思就是: 辞职提前一个月打招呼 交辞职报告 未满一个月或者单位没同意 扣除所有台班
而且这份条款要求所有人签名 我也签名了!
公司属于集团公司 企业改制成为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