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8月中旬,消费者在便利店买了一袋(10支)火腿肠回家后给小孩食用(在保质期),因运输途中有一支破损(发霉),家长认为是食用火腿肠后小孩才发生呕吐(没有食用发霉火腿肠而且其他9支包装完好),公司让他自己去医院检查,检查后带着检验结果和发票回来。如果确实是火腿肠质量问题公司承担所有责任,但消费者让我们公司带着去检查。不管是不是火腿肠质量问题所有检验费用由我们公司出,最终没有达成共识。最后闹到工商局,工商局让我们出这些费用我们没同意,最后工商局要处理便利店。这样处理合法嘛?

损害赔偿
2010-09-22 16:42: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超市卖过期食品怎么处罚
产品质量 19300
食品原料采购合同模板
民法典 349
食品原料采购合同模板
保管人发现保管物变质的需要通知存货人吗
民法典 574
保管人发现保管物变质的需要通知存货人吗
犯罪未遂怎么处罚
犯罪未遂量刑
犯罪未遂怎么处罚
重婚罪会判几年时间
重婚 75
重婚罪都生了孩子判几年
重婚 85
重婚罪的认定要满足哪些条件
重婚 60
重婚会怎么判
重婚 55
重婚罪追诉期是多久?
重婚 50
怎么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起诉离婚 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