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三的学生,今年暑假找了份工作,当时进酒店做事的时候答应了经理做半年,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我是七月11号开始工作的,由于自身的原因的家庭的原因,决定辞职,在八月七号向经理递上了书面的辞职报告,未批,在21号跟经理当面谈了,她说现在人员比较少,让我再做一些时日,待招到人再批我走,25号再次找经理谈了此事,经理还是不批,而且态度也不好,所以我第二天就决定不干,还找了几个同学跟经理谈,经理还是不批我辞职,遂下午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局提出申诉,我手上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请问律师我赢得仲裁成功的几率有多大,我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640和开瓶费350左右,还有双倍工资400(劳动合同法规定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支付双倍工资,一个月是八百,半个月时400),十月19号就要仲裁开庭了,请问我赢的概率有多大,我大概能获得多少工资,我需要获取那些证据?我口头承若了做半年,可未做满,这点是不是对我不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