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晋江某大酒店里实习,还没有毕业。签订了实习合同,做了几天感觉不适合这份工作也不喜欢,现在想辞职。我想人事部那提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她说要提前一个月申请,下个月的这个时候才能走,我是呆不下去了,非走不可。如果现在走了,会怎么样呢?他合同上也没有写什么后果呀,就是制服,名牌什么的带走要负责任而已。我该怎么办呢?急。。
-
一般在实习期提前三天向用工单位提出是可以走的,但现与实习单位签订了实习合同,具体看实习合同如何约定实习期间,如有约定按约定,但这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将用工单位的事移交完毕就可以走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