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现有房屋一套(婚后购置),属单位集资贷款购房,其购房款首付是借款付的(借款人是其姐姐),借款至今未还,当初他找其姐姐借款时其妻不知情,房贷每月是由其父母在还。现在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准备起诉离婚,请问这房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的,那么借款和还贷款的钱怎么算?如果他的妻子怀疑借据的真实性怎么办?另外由于某种原因购买单位内部股,这股本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怎么分割?(购股款也是找人借的,款至今未还)。谢谢帮忙!!!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和贷款应共同偿还。股份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产和单位股份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平均分割!属于用于购房的债务真实存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承认的只能依法起诉分割房产!
-
你好,房产和股份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借款及还贷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共同承担返还责任。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
属于 还贷属于如期共同财产 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股份也算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