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我的厂里租了个车间生产实木门。我原厂一个自动离职的学徒工姓段(因 他师傅自动离职把他一起带走)想到朋友厂上班,跟我说过,我叫他在我厂学会了再说。但没和我朋友说。因还没开工,他就在我朋友厂里帮着打杂。9号门厂开工后,门厂老板说下午太热不上班。叫木工晚点把工具清理一下。木工在清理工具时叫段师帮忙太了一块板子。段师就在哪吹风扇。我厂的一个搬运工叫他出去耍,他没走。这时我厂的门卫在巡查车间时见他在那耍,也叫他出去。他说就在那吹风扇。几分钟后就被机器打伤右眼。他现在告我,说是工伤叫我赔偿他。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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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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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范围内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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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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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