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2006年3月份,第二次结婚,因为是二婚,当时女方拿了一万元钱,我弟弟拿了一万元钱,买东西就结婚了,女方当时有个楼,但是结到了我弟弟的楼里,女方把自己的楼租了出去,在他们共同生活期间,我弟弟有点不务正业,欠了不少的外债,2010年3月份,我弟弟又在银行贷款,得夫妻双方签字,他的第二个妻子怕自己受连累,就和我弟弟离婚了,可是离婚后一直赖在我弟弟的楼里不走,说是要走就得给她15000元钱,我想请问律师,她的要求合理吗?现在我侄子在他的亲妈那里,有家不能归,我弟弟经过和他的第二个妻子商量,女方说,不要钱可以,但是楼得让她住到明年6月份,我弟弟得出去住,还要和我弟弟签协议,这样可以吗?现在我们家里人非常的担心,如果签了协议,女方再在协议上做文章,明年6月份再不走怎么办?请问律师,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弟弟和女方都是老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