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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10日15:00左右,在金山开发区南北走向的道路上,当事人驾驶夏利轿车从南向北正常行驶,在行至立交桥上坡处时,被迎面驶来的一辆奥迪A4轿车越过路中间黄线后撞平,夏利车当事人为躲避撞击向左打了一把方向,但车还是撞上了夏利车的右侧面,最终造成夏利车内副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后的两人死亡,奥迪车司机撞车后逃跑,后又找人顶替责任。随后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奥迪车司机是逆向行驶撞上了夏利车的右侧面,奥迪车司机找人顶替罪行,可我们没有物证证明他是顶罪,那个顶罪的在交警快勘查完进才来到事故现场,好像交通法规定撞车后如果没有及时报警及救人,也算肇事逃逸吗?夏利车司机是正常行驶,没有违法,那么这种情况下奥迪车司机应该负多大责任,夏利车有责任吗? 如果上诉的话,我们应该准备些什么?

交通事故
2010-09-20 17: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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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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