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A,2010年5月被B邀请凑人数打麻将,当时A身上没钱不想去,B说让A帮他做牌让他赢钱,赢了两个人分账,A输的算他的。打了半小时,A放了几盘牌给B,输了3000多元,另外两人突然说不打了,大家就散了。过后,B向A追讨那3000元。A不肯,B带了几个人到A住所恐吓逼A还钱,A无奈许诺三个月后归还。今年8月B上门追债,A不肯,说B无借条也无凭证,没权利叫他还钱。B逐带人到A单位、住所不断追债,A打电话报110,于是B停了一断时间。9月19日,B再次到A单位追债,并动手打A,在拉扯中B用摩托车头盔砸向A头部,最后A答应归还3000元。下午A感觉头部有点不适,让B陪他到医院检查,B不肯。请问A是否应该归还这笔钱,如果不还,能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此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