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与她老公结婚有一年多,都未怀孕。在亲戚的劝问下,才得知男方根本不能行房事,后来到长沙**医院检查为阳萎,说有治愈的可能,但也不完全肯定。因为他是先天性的。因女方才21岁,男方婚后没有经济来源。女方在要求与男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男方一直在拖不与其同往闻婚,于是女方在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男方有请律师,并要求女方赔偿男方彩礼钱(农村方俗)十万余元,但女方并未收到如此巨额。女方现只想双方都不来往,就此离婚。请问男方这样的要求有无法律效利,女方怎么样才可以正确离婚呢?女方还可以受到哪些法律保护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