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上网认识一男子后在短时间内与该男子去酒店开房,女子丈夫现已取的开房双方身份证登记证明,女子在偷情被发现后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提起起诉,然后跑去深圳住进该男子租住房非法同居,女子丈夫在掌握情况下追到深圳找到该租住房,并把人堵在该房间内。并且报警请求警察破门,但由于法律规定破门属非法行为警察拒绝给予支持。丈夫见警察无法提供帮助情况下多次报警,警察最后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并且做有笔录。该租住房为商务住房一体配有监视控但物业拒绝提供给该女子丈夫。现女子丈夫掌握该女子与男子手机通话记录,开房证明,女子在网上大找情人资料及与情人及男子QQ聊天内容资料。由与该案现以立案,但女子歪曲事实进行起诉,丈夫是否有权追加反诉以什么名目进行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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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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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复杂,要小心,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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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在离婚时应当少分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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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