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还未成年,十七岁,被深圳公安定为贩卖毒品,被判监禁七个月。
我听别人说,判决六个月以上就会有案底了,而且有案底的,要出国办护照也办不了。
现在,我在广东佛山一家公司担任经理助理一职,经常要与客户联系及接待客户时要带客户去酒店开房。登记身份证的时候,我的案底就显示在电脑上了。
还有陪朋友去广州玩,也是类似于这样的情况,还被警察询问。
我真的很苦恼。未成年之前犯下的错误,我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如果今后都还让我必须得为此事背负一生的阴影,我觉得对我不公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新生活。不都说,知错能改,就是好的吗?
我想请问,这样的案底要多久才会销?或者,我要用什么方法去销除案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