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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XX月XX日XX时,A先生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酒精浓度为127.49MG/100ML)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1人B男士),追尾碰撞同方向C女士驾驶的自行车,造成三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为:A先生承担主要责任,B先生无责任,C女士次要责任。 1、A先生未婚,未清醒,C女士的赔偿如何落实? 2、C女士刚上班(属试用期),在下班的路上被车撞伤(驶于路右慢车道,没有按道行驶)算工伤吗?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吗?(骨折做了内固定术,脾破裂做了切除术) 3、B先生真的没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0-09-19 14: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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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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