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5年3月4日收到来自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上面说律师事务所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委托向我催缴手机话费。这个手机是在2002年7月被偷了,然后我马上去了营业厅办理停机手续,当时已缴清了所有话费,并还特意询问了工作人员是否还有话费未清,回答是没有了(当然了,2年的时候,无论是缴费单,还是工作人员的回答都已经无从考证)。2年半后的今天回了趟老家,拿到了这封律师信,信上的日期是2月22日,并说明在接此函7日内到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缴清话费,不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现在已经过了12天了,如果不是偶然拿到这封信,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见这封信了。 我打过电话到这个律师事务所询问,她说是我当时有未缴清的费用,2年多过去了滞纳金积累下来的,一共是750元左右,我明确的提出了当时我是缴清费用并办理的停机,而且我问了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缴清费用,是否能办理停机,她说可以,例如就像我的情况,手机被偷,马上办理停机。但是我记得我是缴完了费用的,这笔费用居然在2年多以后凭空而降,让我很不能接受,我想请问一下专家,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 如果我不去缴这笔费用会有怎么的后果呢?律师信中提到,“对触犯刑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7条,第9条的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释》,第7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第九条 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刑法当中的264条为盗窃罪,266条为诈骗罪,我不知道我的情况是否真的触犯了上面的法律?还有比较重要的问题2年半后的今天移动公司是否已经丧失了诉讼时效? 谢谢专家,请一定帮我回答

其它综合
2005-03-05 21:32: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那么我是不是需要去营业厅拿取停机证明呢?因为2年多了,我这里是没有当时办理停机的手续的?如果他们一直催怎么办?我要不要直接告诉通知我的律师事务所他们诉讼时效已过,我不会缴纳任何费用的?今天那个律师还让我去什么刑事大队缴纳费用,是不是在语言上有暗示我犯罪?她算不算恐吓啊?(夸张了点)
  • 1、你所说的停机证明以及缴费单据是很关键的证据,请及时自行收集或聘请律师取证;
    2、关于诉讼时效过与没过的问题没有必要现在提出,就说不欠费用即可;
    3、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用担心。
  • 如果中途未进行催收,应是过了诉讼时效的,如果你办理了停机手续,就不要理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