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和再婚的老公是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一套房子,交款收据和购房合同都是两人的名字,但最后办理房产证时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因为他没有拿来户口本,只能办理我一个人的名字,他是同意的。几个月后我们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已经快10年了。婚后和婚前我都一直在打工做兼职工作,每月都挣3000元左右,全是两人一起花了这些钱,现在两人有矛盾了,他就坚持说买房时他多出了三分之一的钱,他应该多佔房子的产权,而我则坚持说:我打工做兼职10年所挣的钱全是两人共同生活花了,他的养老金我从没有过问,更不要说去拿来花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各佔一半才是对的,可他不同意,就整天为此事吵架。不知我的坚持是否对?请律师告诉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