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4月22日与四川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日交首付48000,并于2008年3月以公积金形式付清所有房款.合同约定2008年6月30交房.2008年5月12日地震了,开发商一直没有通知我们交房时间,拖到今年3月才突然通知我们,房子被政府买走了,并于9月10日被政府实施了爆破拆除,建绿化带.我们找政府,政府说房子在断裂带上,找开发商,开发商不管,找法院法院不立案叫我们去找政府,东推西推,我们已背负20000多的贷款利息,还没有房子住.恳请各位律师指示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