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市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再一次出门的时候不幸被车撞伤住院,治疗三个月出院,经评残机构鉴定九级伤残,问一下律师九级伤残伤者的子女和父母有没有抚养费,法律有没有条文规定,麻烦各位律师详细解答一下,非常着急几等您的回复,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9-17 18:18:3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九级没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8条,可上网直接查询。
  • 被抚养人生活费支付的标准为:有证据证明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应当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以侵权法生效为界,7月1日之前有,之后并入伤残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发文字号】法发〔2010〕23号 【颁布时间】2010-6-30
    网站首页 新法规速递 论文资料库司法考试 律师黄页法治动态 法律图书网上书店新书架法律人才

    法律书摘裁判文书 法律文书合同范本 法律网导航电子杂志法律学人法律书友会热点专题WAP版





    新法规速递 新法规速递软件 | 最新国家法律法规 | 最新地方法规 | 中央颁布单位 | 地方法规颁布单位 | 法规释义 | 立法草案 | VIP在线数据库

    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新法规速递》软件最新推出U盘版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2010〕23号
    【颁布时间】2010-6-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二、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前,但损害后果出现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三、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四、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