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我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我告诉你吧!你和他结婚就是我俩安排好的,然后再离婚就是你这个傻帽不知道,不代理你这个大傻冒了”这是我前夫的现任妻子发给我的。
我和前夫于2006年3月认识,我6,7月发现他和这个女人联系紧密就打电话给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当时和我说:他俩是一年前的男女朋友,已经分手了。后来我和前夫于06年12月结婚,后又由于外遇问题(就是他和这个女的搞外遇)于2007年7月离婚,半个月前,我收到这样一个短信。
我想问问这样的案子算刑事案还是民事案?我要怎么做才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