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在医院做护士已经上班一年,由于条件不好,宿舍漏水,曾多次向有关领导反映,但都没得到相关处理,于是她们自己想办法买了胶纸铺在楼上。今年8月26日上午我妹8:00上班到12:00后吃中午饭后到宿舍发现由于下雨太大导致楼上的积水过多而顺墙流下来,于是她上楼去处理积水。但是该楼已经多年失修,楼板已经腐烂,她踩陷了一块板子从楼上掉下来摔成脊椎压缩性骨折,现在做了手术,花了快三万了,但当我找医院了解情况时,遭到医院的拒绝,说不同意负责,如果我不负的话就可以直接起诉。我妹上午在上班,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下午也要上班,这应该在上班的时间之内,再说了,我妹也是由于医院提供的住宿设备条件不好而受的伤,在此,我想请问,我妹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工伤?医院不负责我是不是可以起诉?并且她在医院上班一年多了但没签劳动合同!
-
这种情况不够成工伤,但是医院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提供不合格的住宿条件,医院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欢迎你来电咨询。
-
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但是医院对你妹妹受伤是有责任的,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这不能确认为工伤。但医院提供的住宿条件不合格造成你妹受伤,医院有过错,应承担责任。建议与医院协商处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但是医院对你妹妹受伤是有责任的,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