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08年3月份和2个朋友在一起合开了一家店面 甲投入3万多 我投2万 乙投5000多 最后按比例分红 我在那里干了一年多 是甲有意思不让干的 最后我准备只把本钱要回来 现在甲说除去以前花过的钱就剩13500块 我算的是8500块 何况在一起干时我花的同时他也在花 而且比我花的也多 就算我白干一年 现在甲就是死皮赖脸给3500块 我的意思既然这样就按去年的价钱把店转掉 里面的东西全部卖掉 最后按比例分 不过中途俩人花的钱现在都没数据了.我投入的20000现在也没证据了 请问律师现在这个事该怎么办? 程序该怎么走 整件事乙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