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上班方便7月26花了2700元买了辆电动车,我公司楼下可以停车那是不收费的。
我新买的车不敢放在那没有人看守地方,所以我就情愿每个月花30停车费那就放心些
还没停2个月电动车晚上就被偷了当时我就找停车场负责人他是我停车场没有赔偿的责任,负责人说我最多还我2月的停车费。我现在就请问下这件事情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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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收据可以证明已经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凭购车、交费收据起诉索赔。
报警,调取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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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已经交了停车费,那么停车场就与你形成了保管法律关系.你可直接起诉.详情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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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律规定,你交了费就与其构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其有义务保管你的车不被丢失,因此如果其拒不赔偿,你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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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