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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退休工资新规定有什么新内容

其它综合
2011-08-28 11:52: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退休新规定啥时候实施,是真的吗?三年内会解决吗?我们是小城市,天高皇帝远,中央管不着。
  • 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1、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2、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低于132元的,按本人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有一年增发1元(工龄7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增发后不高于132元。
    3、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80周岁以上的人员,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二)适当增发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
    1、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2、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3、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4、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以上摘自淮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淮劳社发[2010]36号、淮 财 社[2010]5 号)。仅供参考,详情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