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营涪江有限电厂职工(也称730厂,407信箱)单位于2006年6月破产,我住在当时的单身宿舍(我厂1996年就没再招工,所以所谓的单身宿舍里全住的是一家3口婚后职工,或者是老单身职工轮换子女顶替进厂而没回农村同子女住在一起的2代同堂)
在破产是清算组说房子不成套不买给我们,(清算组说让我们住,又没人问你们要房租,到时候会给你们解决的)其他的住房都按房改房处理给了当时住在里面的职工(其中我们厂修的几排平房,厕所也是公用的,还属于违章建筑都按房改房卖了)现在上面说我们那要进行灾后重建让我们搬出去,给2年的房租补贴,2年后保证回来,到时候房子修好后回来是租或其它再说。请问侓师,我们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