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份与一家公司签定了装修合同规定交房日期为3月中旬号,并照合同付了款,工程中装修方因挪用了工程款、派不来工人,一拖再拖,我发现苗头不对,按合同上公司电话打过去是却其它地方的号码,然后去物业找到该公司营业热照等证件已在06年已过期。(实际上公司根本已不存在从签合同一开始该公司就存在欺骗行为)。直到4月25日装修公司还久我部分工程款用不到我的房子装修上。在我一再催促下他们给我打了一张欠条定于5月1日还款,可至今一拖再拖,现在却说工程没赚钱不打算还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