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是在2005年11月29日签订的房屋租凭合同但是没有限期就在2010年的8月29日他通知我一个月内腾房原因是他已经和拆迁方签订了房屋安置补偿协议要在2010年9月26人前交出钥匙但是我觉的我们的签订的房屋租凭合同到2010年9月29日之前依然有效那我要问一下拆迁方能给我安置补偿吗
而且我认为房东在和我的合同期限内和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我应该算是合法的房屋租凭人或单位吧 请您给我个公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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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拿着材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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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约定期限,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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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约定期限,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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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