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亲戚合伙开一家饭店,他写了一张收到某某人投资饭店17万元,她的签名和日期.我们没有签协议也没有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她把饭店卖了25万,卖后也没给钱我,我告她起作用吗?
注明:收据是一张小纸条,用黑色笔写收到5万,然后用蓝色笔写+12万=共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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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她要求返还17万,但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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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怀疑收据是假的,可以申请鉴定,不过这种情况用两种笔体写的收据,作假的可能很大,可以去法院起诉告他,具体可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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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依法分割合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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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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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审核证据才能准确答复,如需要帮助请直接电话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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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方可下定论,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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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