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星期五晚上吃晚饭出去散步,经过交警队附近时老公发现认识的一个人在和交警争执,他过去看情况,结果争吵起来·我老公平时就是急性子,说话比较粗鲁,骂了交警,言语有些过分,就在此时交警拿出辣椒水对其喷射,让我老公等人顿时失去一切反应,结果此时,交警拿出警棍对着没有还击能力的老公后脑勺打了4棍,导致老公头部受伤·此时我老公也没有还手,报警了。。。可是派出所说他妨碍公务,寻衅滋事,恐吓,挑衅国家机关等很多罪名将他刑事拘留··因为我老公有前科,所以他们说要重判··请问我老公的这种行为应该定什么罪?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另外这个打人交警在没有对他碰触的前提下打人属于正当防卫吗?在喷完辣椒水以后已经没有还击能力了还用警棍打致命部位是不是违法的?应该到什么部门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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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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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交警的做法明显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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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