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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住的房子,系上世纪九零年的房屋,我们这十几家是东西向房屋,说到底,主要是指望东向的阳光,现距东向位置不足二十米处,将建起两座27层高层,楼建起时,我们将永难见东向阳光。询规划部门,答在法定范围之内,大寒日见阳光两小时就符合法律规定,八十余米高层距我们不足二十米能见阳光么?我们怎样争取我们的权力?

其它综合
2010-09-14 10:38: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