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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日下午1点左右我公公在朋友家喝了6-7两低度五粮醇,人是清醒的,会走路。2点多坐朋友的便车一共3个人一起出去,在3点左右下车小便摔到昏迷,朋友把他送到医院只跟医生说酒喝醉了,医生就按醉酒处理挂了两瓶药,期间一直呕吐昏睡,到晚上10点左右朋友把他接出院,当时无自主行动能力,是朋友把他从推床上推出去抬到车上送回家的。到家时时人已经无意识,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朋友却跟我婆婆说他只是喝醉酒,打过针了,过几个小时就会醒。到了第二天8、9点还没有醒,送到另外一家医院一检查,颅骨骨折,两块淤血积在里面,须马上动手术,耽搁时间太长,生命垂危。住医院一星期后死亡。我可以告医院吗?朋友在这件事中要负法律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05-03-04 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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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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