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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邻里纠纷,对方致使我方3人受伤住院,当日我方报案,经法医鉴定2人轻微伤,当地派出所以找不到人为由,至今未处理,我方于2010年4月23日起诉对方,8月份下达判决书,判决结果为对方赔偿我方医疗费用12000余元,10日内执行,现在过去1个月了,还没拿到钱,我们该怎么办。(注:对方为农村家庭,平时以打零工或承包工程收入,家有2层楼房,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会有很大的困难)

民事相关
2010-09-19 09:19: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